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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3章 携手而去(1 / 2)


“这是前辈的神剑!”

“没错,不过也不算是神剑吧,其实它是法则,我自己领悟出来的!”

“厉害!”

叶锋是真觉得牛,因为广目的这个火剑法则,是顶级的,一点都不比修罗之眼差,甚至隐隐还占据了上风。

因为他看见修罗之眼和火剑法则的位置更替了一下,原本第三页是修罗之眼的,现在已经变成火剑法则。

按照叶锋对人书的了解,越厉害的法则,就越靠前,毫无疑问,火剑就是比修罗之眼强一些呢。

要知道,这修罗之眼,可是属于幽族圣君的,换句话讲,广目作为圣君大弟子,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了,难怪凝觉天君确定广目的身份以后,会那么吃惊,从这点就可见一斑了,当年他肯定是非常有名,只是很可惜,生错了时代,如果放在现在的话,什么仙族不仙族的,可能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吧。

“不过话说回来,你已经掌控我教给你的法则了?”

“嗯,已经掌控了!”

广目是自愿把法则给叶锋,所以中间没有像收服修罗之眼的时候那么麻烦,最关键的是,他有人书,只要收入人书里,那就等于是叶锋的。

“这怎么可能呢,你没跟我开玩笑吧?”

“当然没有,不信前辈你看!”

叶锋脚下出现炽火阵纹,跟之前广目放出来的一模一样,紧跟着,一把炽火巨剑,从阵纹的中心悬浮上来了,被他给抓在手里。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我还以为需要一些时间,你才能掌握得了!”

广目张大嘴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广目,你可能不知道,他手上现在还有圣君的修罗之眼法则,当

时被他收走的时候,我的表情跟你一样。”

这时候朗走过来说道,看见叶锋手上握着的炽火巨剑,他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你还真是个妖孽啊,好好好,我喜欢你这样,哈哈哈!”

叶锋表现的越变态,广目自然就越欢喜,这下仙族可有的头疼了。

“哦对了,这把剑,他们都叫做广目神剑,但我并不是很喜欢,其实它准确地讲,应该是叫炽阳巨剑才对。”

“炽阳巨剑吗,好,我知道了!”

叶锋点点头,把名字给记住了。

“我这法则,想必你也有所了解了,它是火属性的,如果是在阳光下,威力会更大,可如果是晚上的话,力量就会被削弱一些,所以你与人对阵的话,最好是选择白天,它应该会帮到你很大的忙。”

“嗯,谢谢前辈!”

“不用客气,朗都说了,大家是自己人,坐下来吧,我们说说话,正好我也多跟你讲解一下,关于炽阳巨剑的使用!”

“好!”

叶锋盘坐下来跟广目聊起来了,偶尔朗也会插上一些话。

刚开始他们说炽阳巨剑,到后面就说起关于仙幽二族的事情了。

跟朗说的一样,幽族偏居一隅,与世无争,本来他可以跟仙族和平相处,但仙族野心太大,这才有了后面的战事。

中间他们还谈论到了一个叫“郗冬”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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