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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多了两百亩(1 / 2)


x 买房子的过程很顺利由于李永吉不还价虽然这么晚还来买房子有些怪但那锦绣坊的掌柜还是很乐意如此轻松就完成大老板的吩咐。

毕竟他在本地多年也知道那地方其实不好卖如今难得有冤大头肯接手甭管什么原因再不趁机卖掉那才是傻呢。

这也是因为那房子不是他的他只是个经手人而已条件也是上面定死的要真是他自己的看到这个情况肯定会坐地起价的。

不过他虽然没法坐地起价却掌握着卖或者不卖什么时候卖以及一定价格的回旋余地的权力看出对方要的急于是就要求合同上写五百五十两实际交六百两等于他自己从中赚了五十两。

看样子那五十两就是上面给他定的缓冲了而现在则被他自己用来当做好处费了。

对此李永吉并不在意反正他要的只是一个快字至于他是否从中得到好处并不关心。

合同签好那养心居的房契以及周围土地的地契就一并交到李永吉的手上了从此李永吉就成了养心居的主人。

然而就交易完成之后孙旺却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养心居的宅子虽然写着是占地二十亩但实际上那只是宅院建筑的规划用地所占面积不是地契上的实际土地面积。

此时所谓买房必须房契地契一起买的不然只有房契没有地契是有很多问题的一般只有房契的多是租房之用如果是买那必须连地皮一起买的。

而现在的地契上写着的根本不是二十亩而是两百二十亩足足差了两百亩!

乍一看土地多了两百亩那是大好事儿可既然是好事儿为啥对方要故意隐瞒只在登记上写上宅子占地二十亩而不提地契的实际数量呢?

这就牵扯到这片土地的价值问题以及此时清朝的一个政策问题了。

先说土地价值问题。

那两百二十亩地实际上大多是坡地林地以及一些沙地滩涂而且基本没有被开发可以说是一片荒地虽然景色不错还靠着河道但根本不适合种地从此时的经济角度来说可以说是贫地荒地这样的地皮就算是给你两百亩从收入上来说兴许还不如一两亩上好的水田。

再说政策问题。

此时清朝有一个著名的赋税政策那就是摊丁入亩。顾名思义摊丁入亩是指废除了人头税把人头税放进田赋里增加田赋也只收田赋这等于客观上减轻了贫苦农民的负担解除了贫民对土地的依赖把这部分负担转嫁到地主身上。

换句话说土地越多你交的赋税也越多。

这个政策看起来对贫民有好处对地主以及地方政府官员没好处毕竟地主要多缴税政府官员也无法从多出的人口中多收取人头税少了一块儿税收但任何政策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摊丁入亩也是一样。

对地方官府来说他们可以借着摊丁入亩的政策把许多本来与田地无关的课税也一起并入田赋田赋要交多少也是他们说了算甚至一些荒地他们有时候也当成贫地甚至良田来收税导致很多人不得不抛荒逃荒。

对与大地主来说他们在当地有权有势既可以勾结官府弄虚作假也可以提高地租把自己的负担转嫁给佃户农民身上还可以捐官以官身的身份名正言顺的免钱粮再加上他们往往还有别的营生比如放高利贷因此摊丁入亩对他们威胁不大。

所以说摊丁入亩对大地主跟官僚打击不大打击最大的还是那些小地主跟自耕农是一种典型的吃中间阶级补下层阶级的政策。

对那些有少量土地的小地主跟自耕农来说由于增加了田赋负担让他们交不起税因此要么卖地逃荒要么就依附大户送田送地自己甘愿为佃农。

远的不说就以此时的李永吉一家为例。

前文说过李永吉一家有五百亩地看起来是个不小的地主了但实际上这大部分田地都是人家甘愿依附过来的李家只是占了个名看似拥有不少土地但也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土地还是人家自己在种管辖权也是人家的。

这事儿要说复杂是挺复杂但要简单说那就等于大家一起抱团合作各取所需来减低风险。

在自耕农来说如果都是自己交田赋由于都是定死的额度而且官府是只收银子等于要多剥削一次这万一收成不好交不起赋税那可就要亲命了。

依附别家大户是个路子但这涉及到一个信用问题。简单说这大户得人品好信誉好还不能有太强的势力万一是个恶霸吃进去不吐出来由于法理上土地已经成了人家的地契上写了人家的名人家不认账斗又斗不过那这事儿就没法说理了。

而李永吉的老爸李正祥他本身是个粮商是个商户后来是靠花钱才捐了个监生有了个免税的身份但也主要是为了行商方便。对他来说最害怕的就是粮价波动收不上廉价粮所以有一个稳定的廉价粮供货源就是重中之重。

田赋要的银子再高对于李正祥这种粮食商人来说也不算多少钱可以负担的起毕竟清朝的田赋其实是随着年景好坏而有所起伏的不是一成不变赶上大灾朝廷往往还有免税甚至赈灾一说。

也就是说田赋对李正祥不是问题但如果有大量土地能给自己种粮食让自己有稳定的供货渠道那就好处大于坏处了。

就这样两者一拍即合自耕农把土地送给李正祥自己则变成给李正祥种地的佃户有点像后世的土地流转;李正祥呢他的好处更多因为没费多少钱就增加了名下的土地自抬了身价不说还多了许多稳定的粮食供货源大家都有好处。

而且李正祥看似要交田赋但这部分交给官府的田赋他还是要跟那些送田给他的佃户收的顶多是没那么死板而已。

表面上看产生了土地依附关系但这些佃户还是需要交官府要的那部分田赋并且不必再交别的地租经济上来说等于佃户还是自耕农但身份变了并且有了一定抗风险能力。

因为万一交不起税可以让李正祥先垫付来年收成好了再还不过这样一来以后种什么得李正祥说了算并且种的粮食也必须卖给李正祥且价格也是李正祥说了算一般都是市场最低价让农民过的去而已。

这样一来农民的风险小了而李正祥也有了稳定的供货源表面看起来都有好处但好处最多的还是李正祥。

年景好粮价虽然低但那些依附自己的佃户自己就可以交官府的田赋李正祥这个名义主人只是代为缴纳罢了不亏而且换银子的过程他还小赚;

年景坏虽然佃户可能交不起官府要的田赋银但由于粮价高了自己卖粮的利润也高那么先替佃户交赋税也不是个事儿来年反正还能还给自己无非就是没有利息收入更何况要是年景差卖粮的高价可比那赋税的好处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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